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
1988年8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全国首例农民起诉政府案件,这是全国首例民告官案。1985年,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建造了三间三层楼房。1987年7月4日,县里以包家的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竣工落成的楼房拆除。为此,包郑照分别向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县政府,要求经济赔偿。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
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前述《解释》规定了有关产品责任的一个条文,将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自身损害认定为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相关责任主体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对于产品责任中财产损害的范围,普遍认同包括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但对是否包括产品自损,立法过程中和司法实务中都存在一定争议。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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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