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闻】菲律宾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一名Chong贩毒集团成员提出的上诉,该集团成员于2009年因交易900万比索或2公斤沙雾而被定罪。
周二,最高法院第三庭公布了一份长达20页的裁决,驳回了陈某的申请,支持上诉法院2019年的判决,该判决认定他和另外两人犯有销售和持有毒品罪。
上诉法院的判决维持了奎松地区审判法院第79分庭先前的判决,即及其同案被告和江被判犯有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号罪。
这三名男子最初的犯罪窝点位于布拉干省的布拉干(bula can)meycuayan市,但在消失了一段时间后,便衣警察在奎松市追踪到了他们,并安排了诱捕行动。2009年6月12日,这三名男子在Kanlaon街的三辆汽车中被捕。
三人最初被判处终身监禁和200万比索的罚款,只有陈某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高院强调:“本案中,沙雾的交易已经完成,构成非法销售毒品的所有要件已经存在。”